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生羽毛球联赛在莆田市综合馆举行 |
一、主办单位:莆田市体育局、莆田市教育局
二、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21-22日在莆田市综合馆举行。
三、参赛单位:
各县区各组别至少报两个队以上,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省一级达标学校必须报名参加,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
四、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1、年龄规定:
初中组:199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小学甲组羽毛球比赛:2000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小学乙组羽毛球比赛:2002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小学丙组羽毛球比赛: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
(二)小学组:每单位可报羽毛球比赛领队1人、羽毛球比赛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15人,其中甲、乙、丙组各5人(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
(三)初中组:每单位可报羽毛球比赛领队1人、羽毛球比赛教练2人,男、女运动员各9人(其中1人为替补队员)。
(四)参赛运动员报名参赛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电子学籍打印件)、学生证等资格证件,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资格证件及证明任缺一项一律不予参赛。
(五)运动员资格由当地文体局、教育局和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审查;凡违反规定者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
五、竞赛项目及分组:
(一)小学组进行各组男、女团体比赛;小学组每次团体必须有4人上场比赛。
(二)初中组进行混合团体赛;初中组每次团体必须有8人上场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各组均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单淘汰赛。
(三)小学各组别采用团体赛制,顺序为:单打、双打、单打。
(四)初中组采用混合团体赛制,顺序为: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五)各参赛队服装必须统一。
七、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各年龄组均录取男、女个人前六名。
(二)参赛人数不足六人,按实际人数减一录取。
(三)男、女团体总分:以各单位运动员获单打前六名得分(按7、5、4、3、2、1计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分别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如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参赛人数少于4人的不计团体成绩。
(四)比赛各组别(初中组羽毛球比赛、小学甲组羽毛球比赛、小学乙组羽毛球比赛、小学丙组羽毛球比赛)取得团体前二名的运动员由所在学校报名参加省级联赛。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于9月5日前,各单位按统一规定的报名表打印填写一式两份,经所在县区文体局、教育局审查加盖公章后,报莆田市体育局竞训科和承办单位, 并将报名表发至ptjxk@163.com 。逾期报名,不予安排。
(二)各参赛队赛前两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参赛运动员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卡原件(电子学籍打印件)、学生证等资格证件,以及县级以上医务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上述资格证件及证明任缺一项一律不予参赛。
九、经费: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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